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6/30
職務列等
約用人員(月薪新台幣38,948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相關系所畢業者。
2、具備溝通協調能力及熟悉電腦操作、文書能力(Word、Excel等)、網路系統操作及GBA作業系統者並具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定不得進用之情事。
4、任職期間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5、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1、 配合堰塞湖、大規模崩塌及其他土砂災害之防災應變業務(含應變處理輪值等)。
2、 配合辦理本分署集水區治理科堰塞湖相關工程業務。
3、 負責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經費審核控管及帳務系統事務處理等工作。
4、 其他交辦事項。
5、 僱用期間:預定自115年7月中旬起僱用,自簽約日起119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間為90天)
6、 薪資報酬:月薪新臺幣38,948元起。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5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主計室短期約用人員」及應徵人姓名),檢具履歷表(A4格式並粘貼二吋照片,詳填內容、經歷及自傳,且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或專業證照(無者免附)、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份證明(無者免附)等資料影本,掛號郵寄本分署 (地址:97051花蓮市林政街1號,電話:03-8325141分機138,主計室詹小姐收),逾期恕不受理。
2.經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復;視甄審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3.預計於115年7月6日進行面試。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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