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觀音區上大國民小學

廚工

公告日期
115/06/23
有效期間
115/06/23 ~ 115/07/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以下簡稱幼照法)第23條、24條及25條各款情形之一者。若經甄選錄取後發現事實,取消錄取資格。 二、衛生習慣及操守良好,領有中餐烹調丙級或丙級以上技術士證尤佳。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前科紀錄與不良習慣(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
工作項目
一、幼兒餐點烹調工作。 二、幼兒園廚房及校園環境清潔工作。 三、其他偶發性事件處理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 江老師。電話:03-4901174#611。 報名方式及相關事宜請詳閱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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