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業務助理(預估缺,薪資32,460元)

公告日期
115/06/23
有效期間
115/06/23 ~ 115/06/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有中英文打字能力、服務熱誠、細心、抗壓性高。 3.曾在政府機關協辦行政庶務者尤佳。 4.身心障礙者經面試後符合機關需求者優先。 5.具機車或汽車駕照者尤佳。 6.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及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工作項目
1.辦理公司登記資料建檔、校稿、文件掃描及收發文等事務性工作。 2.協助公司行政公文郵寄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及訓練證明影本,並填列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於115年6月30日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商業行政科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經濟發展局商業行政科業務助理職務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7月13出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667255&ccms_cs=1&sms=7887)下載相關附件,並回傳至呂小姐[email protected]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6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業務助理(預估缺,薪資32,460元)
115/01/22 ~ 1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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