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4等暫僱人員1名(停車營運科土城停管場)
公告日期
115/06/23
有效期間
115/06/23 ~ 115/06/30
職務列等
4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高中以上畢業,交通相關科系尤佳,並具有擬任性質相當1年以上工作經驗(請附證明文件)。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形。
3.具有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處理能力。
4.具有擔任公務經驗者尤佳。
5.具有汽、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土城、樹林、三峽及鶯歌區路邊停車格標誌標線劃設、調整及例行圖資更新。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採事求人線上應徵:請點選「我要應徵」,並檢附應徵資料。
(二)採電子郵件應徵:意者請將應徵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4等暫僱人員(停車營運科土城停管場)】。
二、檢附資料,請依下列順序排列:(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報名表填寫,不合格式者恕不受理。(2)最高學歷證件。(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4)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電腦測驗,測驗及格者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待遇為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4,775元),長期進用。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連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487人事室 莊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4等暫僱人員1名(停車營運科土城停管場)
115/05/22 ~ 1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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