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3
有效期間
115/06/23 ~ 115/06/3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須具1年以上動物保護防疫相關工作服務經驗」。
(二)具工作熱忱、敬業態度及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本市動物保護、動物收容及各項動物福利推動等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
(一)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服務證明影本。
(二)本處外補職缺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s://www.animal.taichung.gov.tw/ 本項徵才公告頁面下載)。
(三)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影本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面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及聯絡電話號碼,於115年6月30日(星期二)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本處人事室辦理報名。
【其他】:
(一)薪資標準: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及業務助理支給報酬標準表、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規定,以5等280薪點標準支給(約為139.1*280=38,948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等自付額)。
(二)本職務僱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報到日僱用至115年12月31日。
(三)資料齊備並合於本處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
(四)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資料,全部資料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 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五)本次公開徵才經甄試錄取正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辦理報到事宜;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3869420轉111謝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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