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6/30
職務列等
約用人員(月薪新台幣52,302元)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 2.具學士學位者,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具碩士學位者,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具博士學位者,未具或具1年以下相關工作經驗。 3.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定不得進用之情事者。 4.任職期間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不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5.具汽車駕照。 6.具ArcGIS Pro、QGIS等圖資軟體基本操作能力者佳。
工作項目
1.馬太鞍堰塞湖重災區堤防範圍外私有(含增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及權利回復)土地價購相關業務,另須配合前往馬太鞍溪重災區現場。 2.參加及配合辦理林業保育署土地價購說明會、各機關馬太鞍溪相關會議。 3.土地及地籍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4.僱用期間:預定自115年7月中旬起僱用,自簽約日起119年12月31日止。(試用期間為90天) 5.薪資報酬:月薪新臺幣52,302元起。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森林管理科約用人員」及應徵人姓名),檢具履歷表(A4格式並粘貼二吋照片,詳填內容、經歷及自傳,且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或專業證照(無者免附)、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份證明(無者免附)等資料影本,掛號郵寄本分署 (地址:97051花蓮市林政街1號,電話:03-8325141分機155,森林管理科李小姐收),逾期恕不受理。 二、經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復;視甄審結果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三、預計於115年7月6日進行面試。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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