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約僱護理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7/15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具備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證書,並具備合法執業執照者。 (⼆)未具雙重國籍,且無臺灣地區與⼤陸地區⼈⺠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情事者及護理⼈員法第6條所列情事者。 (三)具備相關電腦⽂書(例:office套裝軟體)基本能⼒者。
工作項目
(⼀)本校進修部護理衛⽣⾏政相關業務(師⽣傷病、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健康中⼼業務、學⽣平安險業務、衛⽣維護相關業務、協助校醫)。 (⼆)依實際⼯作情形為原則,⽀援⽇校護理或健康中⼼業務並與本校護理⼈員互為職務代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依⾏政院律定之薪點折合率新臺幣139.1元計算,⽉⽀報酬3萬8,948元,不含勞⼯保險、勞⼯退休⾦及全⺠健康保險⾃付額)。 ※ ⼯作時間: (⼀)學期中:週⼀⾄週四(13時30分⾄22時10分,前後彈性20分鐘)、週五(13時30分⾄21時30分,前後彈性20分鐘)。 (⼆)寒暑假期間:另配合本校寒暑假出勤規定。 ※ 僱⽤期間:⾃115年8月3日起⾄115年12⽉31⽇⽌。 (⼀)應先⾏試⽤3個⽉,試⽤期滿經評核合格者續僱;不合格者,於1個⽉內不予續僱。 (⼆)年度屆滿且服務成績優良者,隔年得以續僱1年;惟教育部國⺠及學前教育署如減列本校進修部約僱護理⼈員員額時,以致無法續僱者,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要求留⽤或救助。
聯絡方式
※ 報名⽅式(線上報名): (⼀)請⾄本系統下⽅,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後完成履歷填寫(請務必填寫⾃傳)。 (⼆)請⼀併掃描上傳國⺠⾝分證、最⾼學歷畢業證書、護理師(或護⼠)證書,如有其他相關證明⽂件(例:醫療相關⼯作經歷證明、專業證照)亦請檢附,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校調閱。 (三)任職本校期間,依護理⼈員法規定,需辦理執業登記。 (四)所提供之證明⽂件如有偽(變)造情事者,相關法律責任應由應徵者⾃負。 ※ 甄選資訊: (⼀)⽅式:⾯試。 (⼆)時間:符合資格條件者,將視所具資格條件、⼯作經驗及相關證照,擇優通知參加⾯試(請務必於履歷表填寫可順利聯繫電話及電⼦郵件信箱地址),資格條件不符者,不另⾏通知及退件。獲通知應試者請攜帶⾝分證於所通知時間內⾄本校⼈事室報到(逾報到截⽌時間10分鐘即喪失應試資格;超過⾯試時間10分鐘即不得進場)。 (三)如遇颱⾵或其他天然災害,經基隆市政府宣布停⽌上班時,⽇程順延,另⾏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通知。 ※ 附則: (⼀)如欲洽詢資格條件及薪資福利等事項,請洽本校⼈事室(02)24633655分機210(楊主任)、211(呂組員);如欲洽詢職缺⼯作內容,請洽分機600(進修部⿈主任,並請於下午2時以後來電)。 (⼆)本校⼈事室電⼦信箱:[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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