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區五常國民小學

約僱管理員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7/0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具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以下各款資格者: (一)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或大專院校畢業。 (二) 熟悉行政電腦作業及文書(新公文系統、網路及平板資訊等)應用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同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相關情事,僱用後發現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四) 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五)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六) 具水電維修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一) 校產管理、維護、盤點,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事項。 (二) 購置維護各項設備及辦公用品、消耗品管理;經管物品、教具出借與收回。 (三) 電話系統裝設、分配使用及管理;水電管理及校園節能規畫事宜;調配學生課桌椅;辦理校園場地開放及餘裕空間租借管理相關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及應附證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方式採「電子郵件報名」或「事求人」系統報名(務必載明可聯繫E-MAIL),恕不受理紙本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報名作業。 (二)線上報名方式:請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最高學歷證書及身分證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或於期限內寄至本校人事室信箱,本校信箱:[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註明:應徵約僱管理員。) (三)請依序將報名表、切結書及以下證件影本彙整及寄送: 1.報名表、切結書: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wcps.tp.edu.tw/nss/p/index)首頁「五常訊息」下載檔案。 2.國民身體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文件始得報名)。 4.外語能力或其他語言能力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5.其他相關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6.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四)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逾期恕不受理報名。另在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次甄選視成績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七)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2-2502-3416分機861人事室),工作內容方面請電洽總務處陳主任(02-2502-3416分機8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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