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科員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7/01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2
候補
3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一)辦理財務管理或稅務金融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資格條件(下列各項條件須同時具備,如具財務管理或稅務機關(單位)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尤佳):
(一)大學以上財務金融、財稅或會計等商學相關科系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財稅金融職系或得調任財稅金融職系之任用
資格。
(三)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之情事者。
三、報名步驟:
(一)線上應徵: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
「我要應徵」,檢視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附相片並填寫簡要
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後上傳
1. 報名表(可至本局官網/最新消息 下載https://finance.kcg.gov.tw)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 現職派令影本
5. 現職銓審函影本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欄位請親自簽名
8. 英語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以上證明文件於掃描前,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或加蓋私章;資料如無法上傳,請電知
承辦人後另寄至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主旨請敘明【應徵財稅金融職系科員】,未完整
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方式處理,無法參加甄選)。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本局人事室李小姐(07-3368333分機2502)。
九、注意事項:
(一)逾期或所送證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受理報名。
(二)資格條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通知參與
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另甄選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遴用;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
送資料不予退還。
十、備註: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如非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人員,應依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
行生效。
(二)本次甄選,本局得列正取2名、備取3名,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
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本局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
取。
聯絡方式
助理員李逸軒07-3368333#250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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