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審查員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7/0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醫藥、醫技、醫工、生科相關之大學科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以上者。
(二)具基本公文寫作能力,英語讀寫能力佳,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三)對審查工作有熱誠及耐性,認真負責,可視工作情況配合加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醫療器材許可證變更、展延相關業務。
(二) 協助辦理醫療器材相關法規之研擬與釋疑事宜。
(三) 協助辦理醫療器材相關計畫管考事宜。
(四) 協助辦理人民申請案件及其它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 272薪點支給(約41,969元/月)。具藥師或律師證照者,於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後支給專業津貼。
聯絡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5日前,請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表(請黏貼或列印照片、含連絡電話)、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自傳、英文能力證明(非必要)、工作相關證件(非必要),寄至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F棟,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粧組-林小姐 (分機8439)收,並註明「應徵醫粧組助理審查員」。
(二)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將視為資格不符。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函復。徵才資料恕不退件。
(四)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另行通知。
(五)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約用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查詢。
(六) 聯絡人:林小姐(02)2787-8439。
(七)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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