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副審查員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7/0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醫藥、醫事技術、醫學工程、微生物免疫學、生物化學、生命科學、生物技術等相關科系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具醫療器材相關工作經驗或曾修習相關學程者尤佳。 (三)具英語讀寫能力及基本公文寫作能力,熟悉一般電腦操作、文書簡報軟體者尤佳。 (四)對醫療器材審查工作有熱誠,應變及溝通能力佳,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許可證變更、展延相關業務。 (二) 協助辦理醫療器材諮詢輔導、屬性疑義及相關函詢。 (三) 協助辦理人民申請案件、專案計畫及其它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320薪點支給(約49,376元/月)。具藥師或律師證照者,於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後每月另支給專業津貼。有關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約用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5年7月5日前,以郵寄方式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表(含連絡電話及e-mail)、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自傳、英語能力證明(如有)、工作相關證明文件或證書影本(如有),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F棟5樓,食品藥物管理署醫粧組-林小姐(分機8439)收,並註明「應徵醫粧組副審查員」。 (二)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 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將視為資格不符。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函復。徵才資料恕不退件。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預計於115年7月13日後進用,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備取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林小姐(02)2787-843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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