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7/0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二、公立或經立案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證書或資格證明文件者。 三、嫻熟電腦文書作業(公文寫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 四、具統計相關工作經驗及曾任職公職機關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統計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請至本署官方網站 https://www.tnc.moj.gov.tw/ ,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人事公告中下載報名表等表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詢聯絡電話: (06)295-9731轉6500、6501(本署統計室)。 報名方式: (一) 115年7月2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遞報名或於上班時間內送達本署服務中心收文,以郵戳或本署收文戳章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收件地址:708203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收件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統計室收。 (二) 為加速辦理效能,報名表word電子檔請先以E-mail傳送至本署統計室信箱[email protected],主旨統一為「臺南地檢統計室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姓名」。本甄選報名仍以郵戳或本署收文戳章為憑,未依上開期限送達報名表件者,恕不受理。 (三) 報名應檢附表件:請至本署網站∕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人事公告中下載,所附證件影本均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章。 1.報名表1份:應黏貼最近1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如曾變更姓名者,請附有該「記事」紀錄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 3.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4.退伍證明影本:男性已服兵役者,繳交退伍證明文件,免役者附免役證明。 5.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簡要自傳1份。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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