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7/01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處理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相關事務工作經歷者尤佳。 3. 具原住民身分者、身心障礙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1. 營運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推廣中心。 2. 臺灣原住民族史專題計畫。 3. 原住民族歷史調查研究及各項書展參展規劃。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會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聯絡方式
1.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分配日前1日止(約12月中)。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標準,以薪點280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支給。 2. 於115年7月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資料(含自傳)均須詳填,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等資料影本,如具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族語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如有缺件則不予採計,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3. 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 聯絡電話:(02)89953386,許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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