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約僱佐理員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7/0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四)在中國大陸未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且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
工作項目
(一)會計之帳務處理、經費審核、月報之編製、表單填報等會計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電話:27324300轉184 張先生 (二)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意者於115年7月1日(星期三)15時前在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我要應徵→註冊→登入,點選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第九點繳附證件上傳。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