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縣榮民服務處

專員

公告日期
115/06/25
有效期間
115/06/25 ~ 115/07/01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綜合業務(年度工作計畫、簡報、一般行政、行政革新、工作簡化、研究發展、工作輔訪、內部控制與稽核等)與為民服務品質考核業務。 2.通報與緊急(特殊)狀況處理。 3.地區首長聯繫會報、業務聯繫會報、服務機構工作會報及處務會報資料編輯彙整。 4.榮民節大會策劃、執行。 5.災害搶救及演練。 6.本處史政蒐集彙製、陳列規畫及處史館管理。 7.編製行程管制表及每週工作管制表;每月大事記蒐整。 8.媒體連繫及指導各業務承辦之新聞發佈事宜。 9.處長電子信箱信件綜整陳核及陳情案。 10.協助兼辦政風業務。 11.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詳下資料說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5.資料說明: (1)「外補甄選報名表」【表格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本會「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下載】,務請親自簽章並確實填寫。 (2)請先行將「外補甄選報名表」(以word或odt檔案格式),於115年7月1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信件郵寄至[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08-7522717分機311;聯絡人:黃小姐),以利彙整作業。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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