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

學務創新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6/2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地址
一、報名方式: (一)採郵寄或親送方式: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 114年6月29日12:00日前寄達至/送件至:屏東縣屏東市仁愛路94號(國立屏東女中生活輔導組蔡欣蓉組長收),逾時不候;聯絡電話:08-7362204#311。連絡人:蔡欣蓉組長。 (二)請檢附下列文件:文件資料一份,依序裝訂成冊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統一繳交國民身分證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115 年 3 月 1 日以後之正本文件) 3.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4. 以下影本依個人實際情況檢附:教育部校安(包括學務創新)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業務專長、志工證明、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等影本。 (三)承(二),上述證件書表第1項-第3項若有缺漏將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本校不予受理報名,證件書表第4項檢附不齊備者,相關資料審查項目將無法計入分數。 (四)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二、甄試時間、地點: (一)面試時間:預定 115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14:00。 (二)面試地點:屏東縣屏東市仁愛路94 號行政大樓五樓小會議室。 三、甄試方式:採資料審查及面試方式辦理。 (一)資料審查(佔20%):請依本簡章第五點第(二)款檢附相關資料(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得進入第二階段面試。 (二)面試(佔80%):逾時未報到者,取消面試資格。 (三)總分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 四、錄取及備取人員注意事項: (一)本案錄取及備取名單本校首頁人事室最新消息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錄取人員其勞動契約由學校以契約進用之。備取人員自公告錄取及備取名單之日起,如 3 個月內未接獲本校通知遞補,其備取資格視為失效。 (三)正式名單公布後 3 個月內倘有本梯次甄選學校出缺,後續由本校進行電話通知備取人員分發作業,並應於接到通知之規定時間內至學校到職,若無法報到則喪失資格,依序由備取名單人員遞補。 (四)錄取人員一經通知,請先至公立醫院完成健康檢查,並於接獲錄取通知後2 週內,繳交健康檢查報告(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14 條規定)予勞動契約雇主。
條件資格
相關簡章請至本校校網參閱, 網址:https://www.ptgsh.ptc.edu.tw/ischool/public/news_view/show.php?nid=17472 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及順序。 (一)具有教育部校安(包括學務創新)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 116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 (二)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三)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工作項目
1.協助本校女生宿舍管理業務。 2.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2)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3)校安中心值班及日常學務工作執勤。 (4)協助社團活動組、衛生組等相關業務。 (5)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6)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7)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等工作。 (8)協助校園執行防制校園霸凌等各項工作。 (9)協助校園執行性別平教育等各項工作。 3.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需參與校安中心輪值(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4.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巡查工作(含聯巡、春風、少年保護查察、校車稽查等)。 (2)藥物濫用查察、輔導與宣教等學生事務工作。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學校學務等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學務主任)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5.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工作地點:國立屏東女中(屏東市仁愛路94號) 連絡電話:08-7362204 #311 蔡組長 注意事項:本次甄選報名僅採「郵寄」或「親送」方式,不接受網路報名或事求人報名,詳情請至本校校網參閱相關甄選公告。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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