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美術館

約僱技士

公告日期
115/06/24
有效期間
115/06/24 ~ 115/07/08
職務列等
約僱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以上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無擔任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或監察人之情事。 (四)熟悉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本館臺北藝術園區擴建工程相關事項。 (二)園藝綠化環境維護管理及植物培養。 (三)辦理館舍維護雜項修繕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7月8日前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館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 (三) 本職缺正取1名,得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02-25957656分機500張主任。 (四) 僱用報酬:每月以280薪點核支(每薪點依行政院規定以139.1元計算約新台幣38,948元整,需再扣除勞、健保及勞退)。 (五) 本職缺預計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高考三級增額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約僱技士(A150050)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或資遣補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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