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
公告日期
115/06/25
有效期間
115/06/25 ~ 115/06/29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法制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實際從事法制業務達5年以上經驗者,如具辦理行政訴訟、國家賠償事件經驗者尤佳。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局主管法令修訂、審議及闡釋事項。
(二) 辦理採購、租賃及補助等契約審議相關事項。
(三) 辦理訴願、行政、刑事及民事訴訟實務相關事項。
(四) 辦理行政執行、國家賠償業務等相關事項。
(五) 襄理秘書室業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有意願者,請於115年6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等。
(二)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若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2、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視需要依序遞補或以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3、承辦人連絡電話(04)22289111#31052 莊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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