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

行政助理

公告日期
115/06/25
有效期間
115/06/25 ~ 115/07/0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國外大學(含)以上畢業,教育相關系所尤佳。 二、投件人員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懲處、無涉犯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案件。 三、投件人員必須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 四、具公文書理解應用能力,具資訊素養,熟悉文書處理、試算表運用、簡報製作、雲端系統操作與線上其他平台應用。 五、具工作服務熱忱、積極主動,並具有溝通協調能力與配合學校行政業務。
工作項目
一、辦理數位前導學校計畫相關研習及工作坊。 二、辦理數位前導學校課程分享會及諮詢輔導會議。 三、參加高中優質化(前導計畫)相關研習及工作坊。 四、協助本校推動「十二年國教新課綱」相關業務,如:資料準備、會議記錄、成果製作、經費核銷與聯繫工作等。 五、數位前導學校網頁維護及更新。 六、學校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聘期與薪資標準: 一、聘期:中華民國115年 08 月 01 日起至 116 年 07 月 31 日止。 二、薪資: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並辦理參加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若經前三個月試用期後(11月1日)仍在職者,另依工作月數依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電子郵件報名,請填寫報名表件後寄至 [email protected],收到資料後將回信告知,如未收到回信, 請來電02-29602500#230詢問吳組長。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7月01日(三)12:00止,以電子郵件紀錄時間為 憑。 三、報名表件:(請按以下順序合併成一個PDF,檔名為「姓名+身份證末4碼」) (1) 報名表(含六個月內2吋照片)(附件一、二) (2)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 (5) 男性需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付) (6) 其他相關有利證明或證照影本(無則免付) ※甄選程序與方式: 一、將依書面資料審查,擇優至多6人進行複選,初選結果將於115年07月02日(四) 17:00前寄電子郵件通知。 二、複選時間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複選將進行面試、實作測驗。 三、正備取人員名單將於115年07月10日(五) 18:00前公告於本校首頁。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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