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新埤鄉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5
有效期間
115/06/25 ~ 115/06/2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及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不得兼職之規定者。 三、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 四、男性需已服完兵役或持有免役證明書。 五、個性主動積極、對工作有熱誠、認真細心、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及公文處理者尤佳。 六、具備客語聽、說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農地管理業務(含農地農用證明、農林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之審查及核發)。 二、山坡地管理業務。 三、休閒農場相關業務。 四、辦理綜合休閒公園花海規劃與種植工作。 五、台電新設農業用電申請案農地農用勘認工作。 六、農業動力用電業務。 七、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一)應備文件: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另請上傳1.最高學歷證件、2.身分證正反面、3.相關專長、經歷或有利評選證明文件 (無則免附),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並點選「確定應徵」後進行本職缺應徵,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 (二)請依前述規定方式報名,報名人員所上傳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資歷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將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正取1名,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115年度考核未獲續僱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本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月支報酬約僱5等1級280薪點,折合新臺幣為38,948元,享有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六、聯絡人:(08)7973800#22,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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