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東湖國民中學
臺北市立東湖國民中學事務組長
公告日期
115/06/25
有效期間
115/06/25 ~ 115/07/0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國民,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具本應徵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
陞任之情事者,且未曾受行政處分或懲戒,及未具雙重或多國國籍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等情事。
(五)留職停薪尚未復職及原單位尚有服務義務或原單位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工作項目
(一)各項工程及採購招標、履約管理。
(二)校舍管理及資料填報。
(三)校園安全之擬辦事項。
(四)保全、委外人力之簽約及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甄選報名事宜,請詳閱甄選簡章相關規定。
業務內容問題:02-26330373分機500,總務處主任。
其他問題請洽:02-26330373分機671,人事室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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