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6/25
有效期間
115/06/25 ~ 115/07/08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國內外大學食品、醫學、藥學、生物科技、生命科學、農業及公共衛生等相關系所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尤佳。 3.工作積極進取、認真負責、具學習熱誠者、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必要時可配合加班。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廣告監控委辦計畫之規劃及推動等相關事宜。 2.辦理食品違規廣告相關法規解釋等事項。 3.辦理廣告管理相關會議之規劃、召開及聯繫窗口事項。 4.本署食藥膨風廣告專區窗口。 5.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7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自傳)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2.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本署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4.本案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5.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6.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2787-7924喬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787-7207王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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