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社會工作師

公告日期
115/06/25
有效期間
115/06/25 ~ 115/07/0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社會工作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1.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之現職公務人員,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具本案擬補職務任用資格。 2.具高度工作熱忱與協調合作、計畫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3.須具備社工師證照。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輔導會專案工作及榮民體系相關業務。 2.業務相關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社工師證照、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外補報名同意書、甄選報名表、擬任任用暨無雙重國籍具結書、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公告截止日115年7月2日17:30前以電子信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外補甄選報名表請另提供word檔案格式) 。 3.報名人員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vhyl.gov.tw)「就業資訊」專區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同意書、具結書」,請上傳上述文件,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4.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參與甄選。 5.甄選方式:審查資料、筆試及口試。 (1)筆試(70%):「問題分析與建議」(50分鐘)。 (2)口試(30%):即席詢答及書面資料審閱,就綜合能力(含人格特質、專業能力、共同核心能力)、儀態、言辭、才識等項目進行評核。 6.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7.聯絡電話:03-8883141轉3305 聯絡人:人事室劉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輔導員
115/04/21 ~ 1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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