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25
有效期間
115/06/25 ~ 115/07/0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學校公共衛生、醫療或健康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如有身心障礙證明且能適任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宜蘭縣內長照機構法人設立、登記及管理。 (二)宜蘭縣內長照機構法人附設住宿式(含綜合式)長照機構籌設及設立。 (三)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住宿式機構查核及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案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支薪,月支新臺幣38,948元整,僱用期間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公職社會工作師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二)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資格條件所示相關證明文件,於115年7月3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林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應徵長照所約僱職務代理人D115006」。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四)本職缺預估115年7月16日出缺,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備取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林小姐(收件),(03)9359990分機3201劉組長(工作事項疑義)。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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