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
連江縣政府科員
公告日期
115/06/25
有效期間
115/06/25 ~ 115/07/0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連江縣
條件資格
學歷: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考試或升官等訓練: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職系:具備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銓審: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
考績:不限制。
專長:不限制。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
二、 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得採視訊面試);因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不再通知補件,視為不符資格,如經評估無適當人選可不予錄用,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 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四、 聯絡人:黃先生(聯絡電話:0836-22111分機6603)、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