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武漢國民小學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5
有效期間
115/06/25 ~ 115/07/0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報名資格:具高中(職)(含)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 (二)基本條件:品德優良、有愛心、有耐心、配合度高。 (三)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之情事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14條至第17條之情事者。 (四)報名時間與地點: (一)報名時間:115/7/6(一)早上 8:30-11:30止。 (二)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桃園市龍潭區武漢路100 號 / 03-4792873轉 562 (三)報名方式:親自報名。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五、甄選日期、地點及甄試順序: (一)甄試日期:115年7月6日(一)下午 13:30 時開始 (二)報到地點:本校幼兒園(應試者應於甄試日期當日下午13:30前至本校幼兒園報到,甄試當日如因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辦理甄選,不再另行通知)。 (三)甄試地點:本校幼兒園辦公室
工作項目
在教師督導下協助學生在學校學習參與。 (一)生活照顧 1.協助學生個人整潔、穿脫衣物、如廁與用餐 2.協助午休與基本生活自理 (二)教學與學習支持 1.協助課程參與、分組或個別教學 2.協助課堂評量與學習活動,協助整理學習檔案 3.執行治療師建議訓練,協助融入普通班 (三)行為觀察與輔導 1.觀察並記錄學生學習與行為表現 2.協助情緒與行為處理 (四)安全與行動支持 1.維護在校、上下學及校外教學安全 2.協助移動、作息轉換與輔具使用 (五)行政與支援工作 1.製作教材教具、處理突發事件 2.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 3.其他臨時交辦之特教有關事項 (六)專業規範 1.依IEP在教師督導下提供支持服務 2.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每學年參與特殊教育知能研習9小時以上。 其他詳如簡章
聯絡方式
賴老師03-4792873轉 562 聘約期限:自錄取後起至116年7月31日止(寒、暑假非學生實際上課日,僅有勞保勞退及健保續保無支薪)。 支薪方式: (一)薪津每小時196元,工作時間為每日上午8:00-16:30(中間休息30分鐘),每週工作日5天為上限(調移上班不在此限,如因故調移上班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薪資福利依據桃園市政府相關規定處理。 (二)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機關負擔勞健保費及勞退金,自付額由個人負擔。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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