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民權國民中學

約聘學務創新人力

公告日期
115/06/26
有效期間
115/06/26 ~ 115/07/0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品行端正、勤奮負責、積極主動、無不良犯罪紀錄。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操作,且對教學業務具學習意願及興趣者。 (五)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本校事前向各主管機關進行相關查驗)。 (六)須具身心障礙人員手冊或證明。重度尤佳。
工作項目
十、報名應繳表件、證件影本:請用A4紙張影印印製,郵寄者請依序裝訂,報名表格式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二)畢業證書。 (三)完成服兵役義務證明文件影本(女性免繳)。 (四)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檢附相關經歷證件或離職證明書。 (五)甄選報名表、自傳及切結書(如後附件)。
聯絡方式
六、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含電子郵件及掛號郵寄報名,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6日(星期一)16時止,逾時不受理。 (一)電子郵件報名:請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並於標題註明參加約聘增置學務人力甄選,寄件後請務必於上班時間以電話聯繫確認收件情形。 (二)掛號郵寄報名:郵戳為憑;請寄至『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1號民權國中人事室收』,並請註明參加約聘增置學務人力甄選。 如有疑問歡迎電話洽詢學務處何主任,聯絡電話:02-2593-1951#120。報名事項請洽詢人事室蔡主任,聯絡電話:02-2593-1951#16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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