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臺東縣政府約聘篩派案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6
有效期間
115/06/26 ~ 115/07/03
職務列等
6等3階(312薪點)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應具備下列所列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國內外社會工作、教育、心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諮商與輔導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2.具有篩派案中心工作經驗及社區初級預防工作經驗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篩派案中心保護案件、社會安全網諮詢表及其他案件類型篩派工作。
2.辦理社區資源佈建相關工作。
2.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應徵方式如下(請擇一方式應徵即可)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切結書、履歷表表格,請至本府社會處網站/表單下載/臺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人員職缺甄選應附表件;網址https://ppt.cc/f2hqLx)、非社工人員(https://personnel.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014&s=89046)
1.切結書。(雙面列印)
2.公務員簡式履歷表1式4份。
(A4格式、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雙面列印)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4.工作經歷佐證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5.其他有利審查之經歷(如駕照、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等)。
(二)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人事處: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何先生
2.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 轉527
(三)請於公告期限內逕至1111人力銀行網站線上應徵。
備註:
(一)福利待遇:
1.薪資:6等3階43,399元。
(二)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人事處 考試任免科 何俊杰。
(三)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四)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擇優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遲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1.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2.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篩派案人員
115/05/12 ~ 115/05/22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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