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26
有效期間
115/06/26 ~ 115/07/03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所需資格要件:
1、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含)以上學位,資訊、資工、資管等相關科系尤佳。
2、熟諳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相關作業,具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3、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年齡不得逾65歲;已屆65歲者,任職期間之聘用契約期限訖屆滿65歲之當月末日。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情形。
二、 其他事項:
1、依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研究助理聘用(6等280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38,948元。得考量任職前之相關工作經驗認定報酬標準。
2、本職務係代理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助理設計師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業務,聘期至錄取人員到職日之前1日止(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職缺人員到職日為準),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 16日解聘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教育部及所屬資通安全相關事務處理,支援資訊安全治理工作,資料查詢回覆,專案行政配合。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下列網址: https://depart.moe.edu.tw/ED2700/News.aspx?n=A1E30194B1C3ACDF&sms=15F99BDCA5F9F595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網頁/電子布告欄/)下載並填妥「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資安科聘用職務代理人員應徵履歷表」。
二、請檢附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併同履歷表(完整填寫所有欄位資料並附照片及簽名)、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5年7月3日前寄送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謝小姐收(地址:10622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2樓),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資安科聘用職務代理人員」及應徵人員姓名、白天聯絡電話,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115年7月3日前,請以「姓名-應徵資科司-資安科聘用職務代理人員」為標題,傳送下列2份電子檔資料至教育部資科司徵才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電子檔資料應與紙本報名資料相符。
(一)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資安科聘用職務代理人員應徵履歷表,檔名為「姓名-應徵資科司-資安科聘用職務代理人員」之odt檔。
(二)簽名之履歷表、相關證明文件,檔名為「姓名-應徵資科司-資安科聘用職務代理人員」之PDF檔。
四、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五、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謝小姐,電話:(02)7712-9011。
六、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惟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聘用職務代理人
115/05/08 ~ 115/05/15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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