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鎮公正國民小學
宜蘭縣羅東鎮公正國民小學事務組長
公告日期
115/06/26
有效期間
115/06/26 ~ 115/07/0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具本職務任用資格、無調任限制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
5、具政府採購人員證照、熟悉事務管理規則者尤佳。
6、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Writer)及excel(Calc)等資訊能力。
工作項目
1.綜理庶務業務,特定計畫案件之管制追蹤。
2.辦理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
3.辦理事務、財產、物品、校舍、工友、集會場所、門禁、校園安全防護等管理。
4.辦理校園維護、整修、美化環境與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作業,意者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本校調閱履歷資料
(二)檢附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影本須註記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業(如:防火管理人講習訓練合格證書、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無則免付)。
(三)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
行通知及退件。
2.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3.聯絡電話:03-9566659轉8500~8501連絡人:林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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