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約僱人員(約僱5等280薪點)
公告日期
115/06/26
有效期間
115/06/26 ~ 115/07/03
職務列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專科以上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人事考訓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一、月支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新台幣38,948元,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二、僱用期間:自115年9月1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預計為117年8月),惟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提前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國外證件請附經駐外單位認證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均為A4格式),於公告期間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4樓人事室(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人事室職務代理人)。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原件請附回郵信封)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3.本聯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案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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