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八德幼兒園
桃園市立八德幼兒園特教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6/26
有效期間
115/06/26 ~ 115/07/2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3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請詳閱簡章)甄選資格:
一、若為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
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規定。
二、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
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
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三、依據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選辦法第六條之規定:
特殊教育助理人員應雇用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四、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五、品德優良,服務熱心,具有愛心及耐心,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工作項目
(一) 依學校規劃之學生所需協助內容包含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 (執行內容如下表) 確實提供服務。
(二) 依學校規劃之工作時間表,確實到學生班級提供服務。
(三) 各項協助策略均須經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討論與確認,並由特教教師或普通班教師指導與示範後始得以執行。
聯絡方式
謝小姐03-3631615#1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