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科長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08
職務列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最近3年年終考績(成)考列甲等。 2.熟悉藝文產業及環境。 3.具藝文場館經營管理及大型藝文活動策辦經驗。 4.請以「對文化中心下一階段營運管理上的想法」為題,作7-10分鐘的簡報。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一、綜理本局永華文化中心管理科業務(含本市臺南文化中心、台江文化中心、新化演藝廳、歸仁文化中心及本市民族管絃樂團之營運管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上班日:週二至周六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應徵人員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 撰寫【簡要自述】,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及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資料正確性(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上傳須檢具之其他足資證明任用資格文件、採購證照、語言能力證照(無者免附)等相關資料,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齊全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及函復。 2.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3.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公車資訊查詢: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4.聯絡人:陳先生 E-mail:[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長
115/05/08 ~ 115/05/15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