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約僱五等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08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備機車駕照或小客車駕照。 (三)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備公務經驗者尤佳。 (五)男女不拘。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七)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工作項目
轄區工程勘查及執行、專案工程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7月8日前將臺中市大雅區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請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註:以國外學歷應徵者,應檢附駐外館處驗證該學歷證件為真之證明文件)、駕照正反面影本、相關經歷資料(無則免附)影本等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臺中市大雅區公所人事室謝課員收(地址:428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2段301號)。報名相關事宜請電洽04-25663316分機371(謝課員);工作內容相關事項,請電洽04-25663316分機310(陳課長),報名文件請用A4紙張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公用及建設課技士職務代理約僱五等人員」。 (二)本項報名人員符合資格者係採書面審查及評選方式為原則,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且評核尚須辦理面談者,將另擇優通知面談,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待遇: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台幣38,948元。(另需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提撥自付部分) (六)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滅時即無條件解僱。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五等人員
115/05/12 ~ 1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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