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工友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10/3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 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四) 任職期間無不良紀錄者。
(五) 具文書工作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檔案點收、立案、編目、掃描及上架等事項。
(二) 辦理檔案展覽室管理事項。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日期:
(一) 有意願至本局服務者,請於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備妥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局(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文檔)」字樣),或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職缺有效期間內,填寫履歷,以線上作業方式應徵職缺,並上傳下列文件。
(二) 應檢附文件:
1、工友甄選報名表1份(線上作業方式者免附,採郵寄報名者,報名資料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事求人 https:/www.dgpa.gov.tw/下載)。
2、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經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辦理移撥,並依本局通知僱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另依規定本局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局工友;對於本局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屬前開規定限制之人員請勿報名。
四、 薪資:工友月薪約為新臺幣32,450元至36,510元(薪點90至150)。餘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勞動基準法」、「工友管理要點」辦理。
五、聯絡人:秘書室事務科蔡小姐 (電話:02-2349-624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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