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稅務局

稅務員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0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普通考試、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稅務相關資訊系統執行與維護。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5年7月6日前,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另請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 二、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本職缺為本局資訊管理科預估缺(115年9月10日後出缺)。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洽03-5225161分機832蔡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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