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沙鹿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05
職務列等
3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大學畢業,相關科系畢業或具相關經驗尤佳。 (2)具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4)熟悉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操作能力尤佳。 (5)月薪:新台幣30,602元
工作項目
(一) 經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二) 0-2歲及2-5歲育兒津貼 (三) 遲緩兒早期療育 (四) 婦幼福利(特境家庭) (五) 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 (六) 低收入戶及弱勢兒少醫療補助 (七) 社區活動中心管理及修繕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7月5日(含)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如無註冊帳號請先註冊,確認履歷內容各項資料無誤後,勾選職缺並「確定應徵」,並請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 相關須上傳資料如下,將以上各項文件掃描合併成一PDF檔案,完整上傳,未附之證件不再通知補件,視為無該筆資料。 1.履歷內容請務必含1.個人行動電話號碼、2.工作經歷(請條列式呈現)、3.個人自傳。4.個人照片(請上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與本徵才資格科系相關之畢業證書) 3.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或足資證明具有勝任本職務之文件。 4.汽機車駕照。 5.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僱用期間:本職缺係本所提報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分發所遺職缺,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止。另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本徵才僅限於ECPA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逾期或以其他方式送件一律不予受理,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如有疑問請以電子郵件來信([email protected])或來電(04-26634303,陳先生)詢問。 其他:初審合格,依用人單位需求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及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所附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另面試成績如未達80分者,不列入正取及備取。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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