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份市殯葬管理所

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且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最近2年考績至少1年考列甲等。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 三、未有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一、辦理殯葬、火化、殯儀館一期及二期等業務。 二、違法殯葬設施、服務業及行為之查報。 三、有關殯葬服務措施執行。 四、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115年9月出缺),意者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掃描以下文件為一個檔案後上傳,為避免檔案太大無法上傳,上傳前請予以壓縮。應上傳附件如下: 1.現職派令 2.最近銓敘部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採購證照(無則免附) 7.英語、客語或其他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 二、經初審合格者,俟需要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本所錄取1人,無適合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人,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37)663038轉分機1220張主任或1222王小姐。 四、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殯葬所簡所長,電話(037)596080轉分機1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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