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約僱教師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03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5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始准予報名參加應試,未錄用者之應徵證件資料恕不退還,亦不另行通知。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設籍10年以上)。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三)具愛心、耐心、主動積極、熱誠負責,無不良嗜好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四)未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14條所訂之情事者。
(五)具有特教、護理醫療、教保或照服員相關背景或工作經歷者為佳。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在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課後輔導、學生上、下學隨車護送及家長聯繫暨配合學校教學及行政需要,協助特殊需求學生生活自理及辦理各項臨時交辦等工作。
工作時間:原則以每日七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含中午休息30分鐘),實際情況依本校需要排定。
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之日起算至116年07月31日止,本次甄選錄用之人員簽訂定期契約,僱用期間如須終止契約,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及現場報名二種方式。
1.通訊報名:即日起至115年07月03日(星期五),郵戳為憑寄送至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學務處收(註明:教師助理員甄選)。
2.現場報名:即日起至115年07月03日(星期五)16時00分前,至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學務處現場報名。
(二)報名表即日起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或至本校學務處索取。報名者均應填寫報名表並繳附下列文件:(各項證件影印本請一律用A4紙張並請依序裝訂,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1.報名表、簡歷表(請事先填妥並請簽名)。2.照片一張(視報考人意願提供,並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背面各一份,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4.高中職以上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證件者,入學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院校,並應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①國外學歷證件②國外學歷歷年成績單③國外學歷證件之中文譯本及④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境記錄各一份)。5.具結書。6.其他相關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三)若有問題請洽本校學務處,聯絡電話:08-7805510轉501洪組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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