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隨車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0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2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資格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設籍10年以上者)並具備下列各款條件者。 (一) 思想純正、品德優良、具愛心、耐心。 (二) 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 11 點第 1 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之情事。 (三) 具有特教、護理醫療、教保相關背景或工作經歷者為佳。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隨交通車提供搭乘學生之安全維護與照顧、家長聯繫、車上事件處理及學校交辦事項等工作。 工作時間:上午5:30~8:30,下午3:30~6:30(上午三小時、下午三小時)。 僱用期間:115年8月3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視學生上課日為主)。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及現場報名二種方式。 1.通訊報名:即日起至115年07月09日(星期四),郵戳為憑寄送至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學務處收(註明:隨車人員甄選)。 2.現場報名:即日起至115年07月09日(星期五)16時00分前,至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學務處現場報名。 (二)報名表即日起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或至本校學務處索取。報名者均應填寫報名表並繳附下列文件:(各項證件影印本請一律用A4紙張並請依序裝訂,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1.報名表。2.國民身分證影本正背面各 1 份(黏貼於報名表上)。3.其他專長經歷影本(無則免附)。 (三)若有問題請洽本校學務處,聯絡電話:08-7805510分機501洪組長或分機504協助學務推動人力徐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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