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約僱試驗分析員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06
職務列等
約僱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知能或技術者,且從事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昆蟲生態學研究、植保資材防治應用。 2.粉蝨、薊馬等傳播病毒之研究。 3.薊馬對藥劑感受性研究 4.協助病蟲害整合管理(IPM)操作流程建立與農民輔導相關工作。 5.協助田間有害生物調查與數據整理與分析等工作。 6.獨立執行計畫並將執行的結果做系統性的歸納整理及分析。 7.發表與業務相關工作之科學性期刊文章。 8.其他上級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親自送達方式(否則不予受理),郵寄地址: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名稱(農藥應用組約僱試驗分析員職缺)。 二、應徵本職缺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履歷表。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四)學士、碩士及博士(無相關學程者則免附)之修業成績單。 (五)各類專業證照、訓練、進修、外語檢定證明、相關著作(論文)、身心障礙證明等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六)工作證明資料影本。 三、期限:民國115年7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應徵者由本所先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擇期舉行面試,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四、甄選方式含採為測驗、面談及資績評審方式,測驗考題範圍如下:植物保護概論、殺蟲劑毒理學,採選擇題或申論題。 五、連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曾小姐(或楊小姐)04-23302101轉173或172。 六、薪資: 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起。 七、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本職缺甄選。 備註: 一、附檔: 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 本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三、本職缺經甄試錄取後,應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後由主管評核工作表現,成績及格者正式僱用,試用成績不及格者不予僱用。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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