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特殊教育學校

臨時約聘(僱)職業輔導員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資格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能參加甄選)。 三、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1 項及第 28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無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條所列不得進用之人員。 六、未曾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者,未曾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者。 七、其他條件(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尤佳): (一)自備交通工具及相關駕照。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之相關經驗。 (四)具特殊教育、社會工作等相關單位工作經驗者,並對特殊教育工作具有濃厚熱忱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執行校內學生各項職業能力評估工作,並依時詳盡填寫各式職業評量相關紀錄表格。 二、調查高職部學生轉銜意願並協助接洽勞、社政開案,以媒合學生合適的職場及轉銜適應機會。 三、開發與實習機會(含就業市場篩選、雇主聯繫、工作分析等),實習職場開發及環境評估。 四、針對身心障礙學生的實習工作進行職場輔導(視需求提供交通或其他與相關技能訓練)。 五、追蹤輔導與轉銜服務(追蹤六個月),並進行結案與成果彙報。 六、參加校內學生 IEP 會議與瞭解學生生涯轉銜計畫,配合學校校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於公告日起至115年7月8日16時00分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本校實習輔導處(郵戳為憑)。 二、地點: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2段74號 國立臺南特殊教育學校 實習輔導處收 電話:06-3554591轉2501。 三、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一)報名表一份。 (二)切結書一份。 (三)甄選簡歷自傳暨審查資料表。 (四)甄選證件裝訂冊一份,內容包含:國民身份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汽機車駕照影本、學經歷證明及其他相關文件影本。 四、資格審查符合名單於115年7月 13日(星期一)中午12點前公布於本校網頁,請自行查看,不另外通知。 五、如有相關問題可洽本校實習輔導主任陳主任 06-3554591#250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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