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09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外語專長及相關檢定證照者尤佳。 3.具藝文場館觀眾服務或展場安全業務經驗者尤佳。 4.配合博物館例假⽇輪值(平⽇可補休)。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尤佳。 6.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7.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董監事⾝分情形。
工作項目
1.北部院區觀眾服務與展場安全業務等⼯作。 2.⼀般⾏政及文書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待遇及僱⽤期間:⾃實際報到⽇起⾄當年度12⽉31⽇⽌(視⼯作表現續約,⼀年⼀僱),依「約僱⼈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起敘。 2.應徵表格,請⾄「本院網站⾸⾴→關於故宮→博物館⾏政→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約僱⼈員)」下載及填寫後掃描上傳或郵寄回傳。 3.線上報名:請於115年7⽉9⽇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 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員任⽤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傳),將(1)應徵表格、(2)最⾼學歷證件影本(取得外國學歷請附駐外館 處驗證文件),及(3)⾝分證正反⾯影本上傳合併為1個電⼦檔,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相關資料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檔)⼀併上傳。 4.通訊報名:請於115年7⽉9⽇前將應徵表格、履歷表等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國立故宮博物院⼈事室呂先⽣收」(地址:11143臺北市⼠林區⼒⾏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展⽰服務處約僱⼈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5.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恕不另⾏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 6.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試;未獲通知⾯試或未獲錄取者,將不另⾏通知。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備取⾄多2名,期限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聯絡⼈:呂先⽣(02)28812021#2909。 7.本職務預計115年7⽉31⽇出缺,如現職⼈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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