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清水高級中等學校

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0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文教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情事者。 (四)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五)熟稔基本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等文書操作能力。 (六)具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或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七)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八)品行端正、具主動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校務需要執行公務暨調整職務工作者。
工作項目
(一)經辦校園修繕業務。 (二)承辦小額採購業務。 (三)辦理優先採購及綠色採購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04-26222116分機121王主任或分機122林組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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