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心理師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0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大學諮商輔導及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 (含)以上畢業,具心理師證照,工作態度熱誠、主動積極,有大專校院學生諮商輔導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
工作項目
1. 個別諮商與文創學院院心理師業務。
2. 高關懷學生追蹤。
3. 危機與特殊個案協處。
4. 心理衛生預防推廣活動。
5. 生命教育推廣與執行(含憂鬱與自殺三級預防行政)、生命教育委員會業務。
6. 心理輔導文宣品、海報規劃印製與總管理。
7. 辦公空間整體規劃與採購(含財產物品管理統籌) 。
8.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聘期:
該職務係育嬰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進用期間預定為 115年7月1日(依實際到職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若遇該員留職停薪原因消滅,或提前申請復職,聘期將提前終止。
待遇:
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人員報酬支給標準表,聘任人員碩士學歷以上者,以行政專員第五年薪級支給 45,656 元 。具專業證照加給於試用期滿後提出申請,並經本校加給評量小組審議通過後簽准加給 。
應徵方式:
檢附應徵資料:(1)履歷表(2)自傳(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相關經歷證明影本(5)其他有助資格審查之相關資料影本,如專業證照、專業訓練證明等;郵寄履歷資料請一併填寫電子表單資料:https://forms.gle/wjAZx5HhWDqbfpLs7。
2. 於 115 年 7 月 8 日 (星期三 )前(以郵戳為憑),逕寄 411030 臺中市太平區坪林里中山路二段 57 號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學務處諮商輔導組,信封註明『應徵 專任心理師 』。
3. 檢附資料經初審通過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案蒐集之相關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
4. 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 3 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或因故離職,則依序通知遞補。
如有疑問請來電聯繫林以琇心理師(04-23924505 分機 239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心理師
114/09/19 ~ 114/09/23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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