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聘用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2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署各類預(概)算之籌編等事項。
2.辦理本署各類經費內部審核、憑單編製、帳務處理等事項。
3.其他有關主計業務相關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請務必詳實填寫)(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證照影本或特殊身分證明等資料,並於115年7月20日前(含)線上應徵本職缺,將上開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王小姐,電話:02-8771-2500),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主計室聘用研究員】,或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PDF檔案後上傳)。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3.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4.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為280薪點至424薪點,經換算薪資為新臺幣38,948元至58,978元。
5.本職缺錄取⼈員自報到之日起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及格者始正式聘用;試用成績不及格,並經本署決議終止契約者,薪資發放至署長核定之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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