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大園幼兒園

特教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2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0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依據桃園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選辦法 第六條之規定:特殊教育助理人員應雇用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工作項目
一、專業能力 (一)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 36 小時以上之 職前訓練或研習 。 (二) 每學年在職訓練 特殊教育知能研習 5 小時以上。 每學期 4~5 小時 。 (三)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 工作內容與行為觀察記錄不可空白 。 二、工作品質 (一)依學校規劃之學生所需協助內容包含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 執行內容 如下表 ) 確實提供服務。 (二)依學校規劃之工作時間表,確實到學生班級提供服務。 (三)各項協助策略均須經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討論與確認,並由特教教師或普通班教師 指導與示範後始得以執行 。
聯絡方式
人事-李小姐 TEL:03-3864025#20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特教助理員
114/10/21 ~ 114/11/10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