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文德國民小學
新北市板橋區文德國民小學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30
有效期間
115/06/30 ~ 115/07/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具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於有效期限內(本校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定額進用規定應進用具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員,未具身心障礙證明者請勿投件)。
(二)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及未曾受懲戒或行政懲處、無涉犯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案件。
(四) 具工作服務熱忱、積極主動,並需配合學校行政業務及職務輪調。
工作項目
(一)主協辦總務處相關事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註:本職缺須配合本校職務輪調。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5年07月0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證明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如通過英語檢定考試、具採購證照等其他專長證照或身心障礙手冊者,無則免附)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人員成績如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有關工作內容請洽(02) 22577193分機61總務處林主任;應徵報名問題請洽人事室22577193分機81蕭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