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碧華國民中學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9
有效期間
115/06/29 ~ 115/07/06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採購相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小額採購相關事宜。 2.總務相關行政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 本職務為請假(留職停薪)所遺業務職務代理人,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應無條件解僱。一律採取通訊報名,意者請備齊審查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於115年7月6日下午4點前以掛號或親送送達新北市三重區三信路166號新北市立碧華國民中學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幹事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不受理) ◎資格審查: 1.大專以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3.公務人員履歷表(務請張貼照片並親自簽名)4.相關經歷證明等。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製訂,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後果自行負責。 ◎甄試程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獲錄取者,如需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相關作業:本項甄選依面試結果擇優遞補,.必要時得增列候補一員。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工作報酬:五等約僱人員薪點280.折合薪資$38,948元 ※聯絡電話:(02)29851121轉670林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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