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沙鹿區公所
臺中市沙鹿區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30
有效期間
115/06/30 ~ 115/07/05
職務列等
4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大學畢業,相關科系畢業或具相關經驗尤佳。
(2)具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4)熟悉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操作能力尤佳。
(5)月薪:新台幣34,775元
工作項目
(一) 體育業務及體育會補助業務
(二) 宗教禮俗業務
(三) 漢翔睦鄰補助業務
(四) 清泉崗機場噪音防制宣導活動補助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7月5日(含)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如無註冊帳號請先註冊,確認履歷內容各項資料無誤後,勾選職缺並「確定應徵」,並請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 相關須上傳資料如下,將以上各項文件掃描合併成一PDF檔案,完整上傳,未附之證件不再通知補件,視為無該筆資料。
1.履歷內容請務必含:個人行動電話號碼、工作經歷(請條列式呈現)、個人自傳、個人照片(請上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與本徵才資格科系相關之畢業證書)
3.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或足資證明具有勝任本職務之文件。
4.汽機車駕照。
5.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僱用期間:本職缺係本所提報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所遺職缺,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止。另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本徵才僅限於ECPA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逾期或以其他方式送件一律不予受理,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如有疑問請以電子郵件來信([email protected])或來電(04-26634303,陳先生)詢問。
其他:初審合格,依用人單位需求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及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所附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另面試成績如未達80分者,不列入正取及備取。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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